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城北路299号海关业务办公区306,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4275361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670229

附件: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

            关于《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0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30 截止日期: 2024-10-30
关于《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30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城北路299号海关业务办公区306,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2753611@qq.com。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670229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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