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丽水市卫生监督所牌子)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站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洪浚扉,电话:2091321,18967080687;邮箱:417386192 @qq.com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三楼西侧)
附件:1.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站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站工作规范》丽水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3.《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站工作规范》丽水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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