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精神,加大对我县纳入全省“415X”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的绿色家居培育扶持力度,助推绿色家居产业健康发展。县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绿色家居产业集群发展的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5 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县经信局。 联系电话: 0572-5923558 电子邮件:1260329863@qq.com 联 系 人:徐丽丽 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 关于支持绿色家居产业集群发展的 专项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精神,加大对我县纳入全省“415X”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的绿色家居培育扶持力度,有效帮助企业主动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助力全县工业经济稳进提质发展。现对绿色家居企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 一、奖励对象 符合《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若干政策》(安制高办〔2024〕4号)激励对象中的绿色家居企业。 二、相关要求 按2024年产值分档,产值(或销售产值)增速和外贸出口增速分别达到下表要求的,对应该档相应奖励。 序号 | 产值分档(亿元) | 产值(销售产值)增速要求(%) | 产值奖励(万元) | 外贸出口增速要求(%) | 外贸奖励(万元) | 第1档 | 2(含)-3 | 20 | 50 | 20 | 25 | 第2档 | 3(含)-5 | 17 | 100 | 17 | 50 | 第3档 | 5(含)-10 | 13 | 150 | 13 | 75 | 第4档 | 10(含)-20 | 10 | 200 | 10 | 100 | 第5档 | 20(含)-30 | 9 | 250 | 9 | 125 | 第6档 | 30(含)以上 | 8 | 300 | 8 | 150 |
三、指标口径 企业产值(销售产值)以统计提供的快报数据为准,外贸出口数据以海关数据为准。企业数据范围为在安吉县内注册的公司,集团及本地下属控股子公司应合并产值(规上企业)、销售产值(规上企业)、外贸出口额(所有企业)。 四、相关说明 该专项政策与《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若干政策》(安制高办〔2024〕4号)不重复享受,就高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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