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等相关政策规章精神。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城乡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论证,现将该办法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6日。 邮箱:312410739@qq.com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B幢2楼。 联系人:方明才;联系电话:0577-59902520。
附件:龙港市城乡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doc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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