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建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7〕31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富阳区常安镇农村居民建房配套设施管理细则》,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纪楠,联系电话:0571-63566219
常安镇农村居民建房配套设施管理细则(2024.12.17).docx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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