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县民宗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县民宗局。
联系人:蓝佳雯
联系电话:0578-5084784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wps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3日,我单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结束,共收到公众意见建议0条。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