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市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我局起草了《龙港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莱莱 电 话:0577-68604315 联系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01办公室 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0日
附件:《龙港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 (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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