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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十条 (2025-2026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04
  • 信息来源:平湖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大平湖市名优教师引育力度,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教育人才发展实际,我局起草了《平湖市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十条 (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平湖市教育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236887 ,联系人:陈秋月;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

平湖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4日

平湖市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十条(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pdf


发布日期:2024-12-04 截止日期:2024-12-13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十条 (2025-2026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2024年124日至12月13日,我单位将《平湖市教育人才激励政策十条 (2025-2026年) (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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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平湖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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