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地方标准《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丽政发〔2023〕29 号)中有相关部署,要建立蜂产业提质增效、蜂旅融合等长效机制,促进特色蜂产业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就需要提高蜂产品的品质与产量,实现标准化生产。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规范我市的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组织编制了《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此期望提高蜂蜜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推动养蜂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将有关建议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逾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611室,邮政编码:323000;

2.邮箱:fay321@126.com;

3.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0578-2028239。


附件:

1.《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4日


1《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丽水市地方标准《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中蜂浅继箱饲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pdf

 


发布日期:2024-12-05 截止日期: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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