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山市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意见的公告

开始日期:2024-12-03 截止日期:2025-01-0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新格局,逐步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江山市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现已形成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为提高公共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2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shan.gov.cn/)

三、意见反馈:

联系人:何建伟

联系电话:0570-4670319

邮寄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江滨路61号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四、公示内容

征求意见稿-江山市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


关于《江山市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依据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特编制《江山市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

《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2023.2修订版);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规划成果等。

三、起草过程

2021年3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024年12月3日,拟在江山市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对《规划》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规划》包含七大方面,主要内容为规划总则、目标定位、总体格局、公服设施、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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