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3967845@qq.com

2、传真: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吴女士 207013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发布日期:2024-12-02 截止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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