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龙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发布第283号修正)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5〕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港市实际,特制定《龙港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有关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政策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0日 联系人:陈作盛,59902532 联系邮箱:416157543@qq.com 联系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B208办公室
附件:龙港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有关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