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日期:2024-11-25 截止日期:2024-12-04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我局代为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2月4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吴易键

电子邮箱:2441915116@qq.com

联系电话:0570-4695404

通讯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公共服务提能升级促进市外产业工人市民化,打造三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进一步加快我市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为开创三省边际中心县城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1.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健全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探索将吸纳就业情况纳入项目招商及立项实施评价指标。构建就业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我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门业(全屋定制)、消防应急、健康生活五大重点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带动就业,努力开发制造业、服务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促进人口流入。(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招商中心、经济开发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鼓励新增来江就业。对市场化招引、以老带新等方式推荐衢州市市外新员工来江就业的人力资源机构或老员工,按规定给予1500—2500元/人的员工招引奖励。对新来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3000—1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贴。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驿站)等主体作用,对暂未就业的家属,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提升技能稳岗就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稳岗扩岗,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落实补助政策。开展“学历与技能双提升行动”,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相应学历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一线产业工人每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总工会、财政局)

4.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外来产业工人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给予“职创贷”贷款支持及贴息服务。外来产业工人自主创业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符合规定的每年给予公积金缴存额1%的补助。(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总工会、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中心、财政局、国控集团)

(二)优化安家置业服务。

5.提供过渡性居住服务。建立“面试免费住、入职优惠住”服务机制,为首次来江求职青年提供最长7天的“青年驿站”免费住宿。为来江就业创业且暂无稳定住所的青年提供“有礼租”服务,前三个月给予6折租金优惠。(责任单位:团市委、国资中心、城投集团、开投集团)

6.构建分类租房保障体系。建立保障房源统一管理平台,提供全覆盖的租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租房服务保障:其中,自建产业配套住房的,经审核纳入全市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未自建产业配套住房的,统筹调剂政府性房源,提供配租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责任单位:住建局、国资中心、人力社保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

7.满足多样化购房需求。建立多层次购房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江山实际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制度。试行产业工人周转房“先租后售”模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产业工人,有首次置业并购买新建商品房意向的,可申请10万元的产业工人房票。房票政策与企业员工购房补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责任单位:住建局、国资中心、人力社保局、公安局、财政局)

(三)优化全龄友好服务。

8.加强生育托育支持。完善生育服务支持体系,构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可同等享受优生“两免”服务、普惠托育公共服务。对在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且将新生儿落户我市的二孩、三孩外来产业工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育儿补贴政策。对吸纳女职工就业的企业,为女职工落实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给予6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

9.增加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完善“零门槛”入学保障机制。外来产业工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100%保障入学,全面推行“长幼随学”制度和课后服务制度。建立常态化“爱心托班”机制,缓解外来产业工人随迁子女假期“看护难”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局、总工会、财政局、公安局)

10.丰富社交联谊活动。建立企业社区常态化联谊活动机制,依托各类青年社团、行业协会,拓宽联谊渠道,创新开展“游戏式、沉浸式”体验的相亲交友、文体团建等多形式社交联谊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总工会)

11.完善养老医疗就业服务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便捷化。全域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外来产业工人老年家属可享受“助餐、助医、助洁”等老年福利。逐步放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率实现100%。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适时举办超龄劳动者专场招聘会,对有意向的外来产业工人随迁超龄家属,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人力社保局)

12.优化产业工人福利。每年组织150名左右一线优秀职工参加免费疗休养。每年统筹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一线产业工人“送清凉”“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等。(责任单位:总工会)

(四)优化生活配套服务。

13.构建15分钟生活圈。加强园区周边生活配套设施规划,同步考虑外来产业工人生活服务需求,提升两新产业园、城南工业园区、莲华山工业园区等周边城镇生活设施向园区的辐射保障能力,实现资源共享。根据企业布局和产业工人分布特点,统筹优化园区内部餐饮、住宿、商超、文体、快递等业态布局,实现基本生活配套全覆盖。(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局、经信局)

14.打造30分钟通勤圈。加大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力度,提供多元化定制式公交服务。开通园区到生活区的预约响应式公交线路,优化园区内部环线、小巴专线等接驳线路,加密高峰时段班次,实现单程30分钟内通勤。(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

15.建立集成服务平台。拓宽“浙里新市民”场景应用,整合优化外来产业工人服务事项,实现政策一网查、事项一指办、服务一键享。依托“企呼我应”和“才呼我办”平台,畅通问题诉求解决渠道。线下设立“浙里新市民”服务专窗。发挥企业社区网格化优势,建立“点对点”入企跟踪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发改局、营商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大数据中心)

16.促进消费信贷需求。根据企业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和职业技能等级,推出信贷专属产品“共富社保贷”“技能共富贷”,提供最高100万的个人信贷额度,促进企业员工日常消费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农商银行)

三、其他事项

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工作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机制,统一协调、统筹推进。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本意见中“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是指衢州市外来江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本意见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产业工人房票政策实施期限另行确定。涉及政策资金兑现的,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与我市现行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出台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重振工业雄风、重塑城乡风貌、重现旅游辉煌”的新使命,把产业工人招引作为重振工业雄风的重要支撑,带动大量产业工人来江就业。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由我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第七次工作例会的工作部署,市人力社保局通过政策研究、部门会商、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吸引产业工人落户的优势条件和问题堵点。在全市范围内外来产业工人集中的17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草拟了《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召开专题政策讨论会,最终形成《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具体工作举措,第三部分主要是“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定义和文件执行时间。具体工作举措从就业创业、安家置业、全龄友好、生活配套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服务举措。一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从发展产业促进就业、鼓励新增来江就业、提升技能稳岗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4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举措。二是优化安家置业服务。针对不同群体居住需求,优化升级外来员工租房补助等政策,从过渡性居住、租房、购房三方面提供分类服务。三是优化全龄友好服务。按照产业工人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在生育托育、子女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领域为产业工人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四是优化生活配套服务。构建15分钟生活圈,打造30分钟通勤圈,建立集成服务平台,为外来产业工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配套服务,促进消费信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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