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准地价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组织编制了《丽水市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325592075@qq.com 2.联系人:蓝 萌 电话:0578-2668906 3.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室 邮编:323000,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莲都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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