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市司法局:
一、通信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湖州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13000);
二、电子邮箱:sfjzfc@huzhou.gov.cn ;
三、传真:0572-2398995。
附件: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
湖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4日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在湖州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