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丽水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和途径,保障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丽水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丽政发〔2019〕41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5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等方面需要行政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丽水市地方立法权限。

二、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草案建议文本。

三、征集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1128日。

四、提出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时,请附上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142,传真:0578-2106014联系人:詹佰鹏,电子邮箱:364039249@qq.com)。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立法必要性强且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2025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丽水市司法局

202410月28日



发布日期:2024-10-28 截止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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