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 建设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施路线全长13.178 km,起于灵溪镇灵海村附近苍南、平阳两县交界处,终于228 国道交叉口。同步建设灵海公路连接线3.123km,沟通华水公路及灵海公路。全线设桥梁2383.4m/20座,互通立交1处,平交7处,服务站1处。 本公路功能定位为主要集散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80 km/h,路基宽度为32m。灵海公路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为24.5 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声环境保护目标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高差/m | 距边界/中心线(m) | 乡镇 | 名称 | 1 | 灵溪镇 | 梧梅村 | LK2+700~LK2+850 | 路基 | 东 | 0.9 | 54/66 | 2 | 灵溪镇 | 油车 | LK2+300~LK2+460 | 路基 | 东西 | -2.3~0.5 | 18/30 | 3 | 灵溪镇 | 内李村 | LK1+900~LK2+300 | 路基 | 东西 | -1.8~1.6 | 29/41 | 4 | 灵溪镇 | 余桥村 | LK1+400~LK1+700 | 路基 | 东西 | 0.6~13.6 | 7/19 | 5 | 灵溪镇 | 营垟村 | LK1+600 | 路基 | 东 | -1.9 | 121/133 | 6 | 灵溪镇 | 联进村 | LK0+600~LK1+150 | 路基 | 西 | 0.7~1.1 | 120/132 | 7 | 灵溪镇 | 蔡宅村 | LK0+450~LK0+600 | 路基 | 东 | -2.0~1.1 | 8/20 | 8 | 灵溪镇 | 水垟村 | K0+000~K0+600、LK0+000~LK0+4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3~0.3 | 20/32 | 9 | 灵溪镇 | 凤山前 | K0+700~K1+100 | 路基 | 南北 | 0.2~1.0 | 12/28 | 10 | 灵溪镇 | 四大村 | K1+300~K2+000 | 路基 | 南北 | -3.4~0.9 | 12/28 | 11 | 龙港市 | 林陈村 | K2+500~K2+9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1.7~2.6 | 10/26 | 12 | 龙港市 | 新光村 | K2+900~K3+9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1.2 | 12/28 | 13 | 龙港市 | 月星村 | K4+100~K4+9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1~0.9 | 11/27 | 14 | 龙港市 | 龙港市江山小学 | K4+950~K5+100 | 路基 | 南 | -1.8 | 47/63 | 15 | 龙港市 | 馨悦幼儿园 | K4+900 | 路基 | 南 | -1.5 | 166/182 | 16 | 龙港市 | 永平村 | K5+250~K5+450 | 路基 | 南 | -1.6~1.5 | 16/32 | 17 | 龙港市 | 上河头 | K5+300~K5+95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1~3.3 | 20/36 | 18 | 龙港市 | 大店村(肖家) | K6+000~K6+180 | 路基、桥梁 | 南 | 0.5~15.5 | 108/124 | 19 | 龙港市 | 薛北村 | K6+400~K7+000 | 路基 | 南北 | -2.4~1.4 | 42/58 | 20 | 龙港市 | 梧桥村 | K7+100~K7+400 | 路基、桥梁 | 北 | -0.2~11.8 | 14/30 | 21 | 龙港市 | 陈宅 | K7+400~K7+9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8~-3.8 | 15/31 | 22 | 龙港市 | 仕家垟 | K7+600~K7+900 | 路基 | 南北 | 0.5~4.2 | 12/28 | 23 | 龙港市 | 吴家弄 | K8+000~K8+500 | 路基、桥梁 | 北 | -3.8~4.4 | 11/27 | 24 | 龙港市 | 希贤村 | K8+600~K9+15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5 | 36/52 | 25 | 龙港市 | 张东村 | K9+000~K9+300 | 路基、桥梁 | 南 | -3.3~1.2 | 37/53 | 26 | 龙港市 | 韩家垟 | K9+700~K9+300 | 桥梁 | 北 | -2.1~1.4 | 187/203 | 27 | 龙港市 | 刘西村 | K10+100~K10+300 | 路基 | 北 | -4.0 | 22/38 | 28 | 龙港市 | 刘南村 | K10+100~K10+250 | 路基、桥梁 | 北 | 0.8~13.4 | 137/153 | 29 | 龙港市 | 黄中社区 | K10+500~K11+25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0.4~12.6 | 12/28 | 30 | 龙港市 | 方北村(城南小苑) | K11+450~K11+800 | 路基、桥梁 | 南北 | -2.9~16 | 22/38 | 31 | 龙港市 | 童乐幼儿园 | K11+300~K11+350 | 路基、桥梁 | 南 | -1.6~7.4 | 163/179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路基施工、桥梁施工、路面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本工程沿线敏感点相对较为集中,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受本工程交通噪声影响,部分敏感点预测超标。针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本工程通过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尽量降低了本工程影响,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摊铺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同时采取封闭除尘、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逐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周边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生产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废水量以施工机械冲洗水、养护废水居多,同时物料流失、施工过程也会产生影响。对施工场地、施工过程采取废水、雨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清运。施工期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总体而言经采取措施后施工作业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服务站生活污水处理后回永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本工程临时和永久占地以耕地、建设用地为主,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尽量减少了用地量,不会对地方土地利用格局造成大的影响。 本工程占用的植被基本为农田植被,自然植被占用量很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项目周边主要是农田植被,少量阔叶林、灌丛,影响的自然植被很少。但施工中也要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的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少范围。 本项目工程周边大多为农田、村庄等,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生物种类较为单一,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少见野生珍稀及保护动植物类型分布。工程建设对工程周边动物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料、表土考虑外运至龙港市环龙湖片区项目综合利用,剩余土石方和钻渣、淤泥、宕渣一起运至龙港新城合法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营运期服务站进行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定期进行清运。 6、环境风险 本工程危险品运输的事故概率较低,因危险品运输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机率很小。在加强管理,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防撞加强等措施后,本工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营运期本工程主要通过采用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封闭结构、搅拌机和料仓设置除尘器后达标排放。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施工过程采取废水、雨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清运。施工期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营运期服务站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余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服务站设置分类垃圾箱,定期进行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符合《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沿线区域交通条件,构建快捷的交通干线,有效拓展苍南、龙港沿海港区经济腹地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已列为温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道路建设重点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对沿线地表水、声、大气、生态等环境要素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后,其环境影响可控、可降至最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5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80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571-87990428 3、环保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577-57672707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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