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借鉴浙江省、深圳市等相关先进经验,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4-89292201 2.电子邮箱:gongjing29@qq.com 3.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 4.意见反馈时间:10月14日-23日 5.联系人:龚靓 电话:0574-89292201 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