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制订的《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3〕55 号)第二条第一款已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向市政府提出删除该条款。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9日。
联系单位: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敏杰
联系电话:150576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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