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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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泰顺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发展,把泰顺打造成为数字创客“近悦远来”的向往地、宜居地,吸引“数字创客”来泰留泰,参照《加快泰顺县酒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泰顺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泰顺县进一步加快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泰顺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泰顺县文化精品项目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部牵头研究起草《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周五)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至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联系人:李莉莉

联系电话:0577-67574418

电子邮箱:759089008@qq.com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县机关综合楼612室

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2024年9月10日

草案全文

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

为加快推进数字创客高质量发展,把泰顺打造成为数字创客“近悦远来”的向往地、宜居地,积极探索山区数字经济发展新路径,吸引“数字创客”来泰留泰,推动文旅消费、促进乡村振兴、提升城市能级,变“流量”为“留量”,变“创红”为“长红”,全力打造“浙南明珠 最美山城”建设山区共同富裕的重要窗口,结合泰顺实际,特制定本举措。

一、目标定位

全面提升数字创客宜居、宜业、宜游生态,营造数字创客来泰的向往感、氛围感,打造县域数字创客理想栖息地样板,挖掘“数字创客”入乡创新创业的潜在能量,集聚形成流动性中青人口、中青年人才集聚生活创业的常态化大流量,招引一批数字创客来泰创新创业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与温州市“万亿GDP、千万人口”双万城市目标互通融合,持续为泰顺县域品牌提升、文旅产业蝶变、人才结构优化注入活力,以切实举措助攻“强城行动”。

二、主要内容

数字创客草案.png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数字创客作为新时期人才结构的变化趋势,优化数字创客培育生态,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注入人才动能。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申请流程,全过程贯通政策兑现各环节,保证政策兑现周期简短、程序便利、流程畅通。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关注数字创客群体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畅通数字创客在泰创新创业、生活学习的良性循环,多维度推动数字创客与最美山城建设全方位交融、互嵌式发展。

四、附则

(一)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泰顺县范围内企业、个体户,以及数字创客(以“边工作、边旅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就业人群,多以数字媒介为谋生手段),申请本政策的数字创客需要在“顺游记”平台注册,并通过资质审核。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不作为奖补对象。其中第16条加大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不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享受奖补资金。

(二)资金安排。本政策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数字创客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除条款中已经明确资金承担方式外,其他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三)奖补原则。本政策所涉及奖补项目,有关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由责任单位发布实施。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对象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同一对象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级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级奖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级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四)执行效力。本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包括有连续年限、符合条件但未兑现完毕)的项目,按原政策兑现,除此之外新申请的奖补项目,按本政策执行。原来无政策本次新增加的奖补项目,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制定当年的申报指南或实施细则。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作相应调整。

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2024年*月*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提升数字创客宜居、宜业、宜游生态,营造数字创客来泰的向往感、氛围感,打造县域数字创客理想栖息地样板,挖掘“数字创客”入乡创新创业的潜在能量,集聚形成流动性中青人口、中青年人才集聚生活创业的常态化大流量,招引一批数字创客来泰创新创业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与温州市“万亿GDP、千万人口”双万城市目标互通融合,持续为泰顺县域品牌提升、文旅产业蝶变、人才结构优化注入活力,以切实举措助攻“强城行动”。

二、主要内容

《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包含目标定位、主要内容、工作保障、附则。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全面提升数字创客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的具体路径和发展目标。

(二)主要内容。

明确了为数字创客群体创建精细服务体系的十个举措。

(三)工作保障。

明确了促进政策内容落地落实的多重保障。

(四)附则。

明确了促进数字创客来泰相关政策的适用对象、资金安排、奖补原则及执行效力。


征集部门: 泰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10 截止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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