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合理行使行政检查权,根据行政裁量权基准“两目录一清单”的要求,市建委结合行业实际,起草制定了《杭州市对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对建筑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建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市建委,逾期未反馈的,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濮文彬,联系电话:0571-85254263。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40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邮编:310026。 电子邮箱:sjwgcc@163.com。 附件:1.《杭州市对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docx 2.《杭州市对建筑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起草说明:关于《杭州市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杭州市对建筑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