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小水电管理办法》《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临海实际,我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市供电公司起草《临海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 9月14日前以电话或纸质信函的方式反馈至市水利局。 联系人:尤群期 联系科室:农村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6-85389981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农林水大厦 附件: 《临海市水利局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国网临海市供电公司关于印发临海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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