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10月8日。 联系电话:0571—87052721; 传真:0571—87050351; 邮箱:liuxl1108@126.com。
附件: 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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