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市民政局代拟起草《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8月23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

联系人:社会福利救助处,程以宽

联系电话:0578-2091570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邮箱地址:44498992@qq.com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起草说明.wps




发布日期:2024-08-14 截止日期: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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