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2024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 2 号) 等文件精神,现对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杭州CBI评估辅助分析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反馈至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18号环保综合大楼

电话:0571-88334115 电子邮箱:273595004@qq.com

附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

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为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擦亮“生态文明之都”金名片,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拟开展国际通用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CBI应用于杭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评估分析,使未来杭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国际视野、对标国际先进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本项目要求利用国内外知名城市(新加坡、深圳等)已开展CBI评估的本底数据和评估路径,来辅助杭州CBI评估分析。

(1)借鉴已有案例的经验,对国际通用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CBI各项指标涉及数据的可获取性、评估路径及评估前景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城市中的本土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城市自然资本现状、城市蓝绿空间管理规划、作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绿色基础设施状况等;

(2)整理国际国内知名城市(如新加坡、深圳等)的CBI评估相关本底数据和评估结果,比较分析不同城市的评估路径;对比国际国内知名城市(如新加坡、深圳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杭州开展CBI评估工作提出建议对策。

附件2

评标办法

根据询价小组提供的询价情况及意见,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当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3

合同主要条款

一、技术服务内容

1、技术要求

为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擦亮“生态文明之都”金名片,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拟开展国际通用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CBI应用于杭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评估分析,使未来杭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国际视野、对标国际先进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本项目要求利用国内外知名城市(新加坡、深圳等)已开展CBI评估的本底数据和评估路径,来辅助杭州CBI评估分析。

(1)借鉴已有案例的经验,对国际通用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CBI各项指标涉及数据的可获取性、评估路径及评估前景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城市中的本土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城市自然资本现状、城市蓝绿空间管理规划、作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绿色基础设施状况等;

(2)整理国际国内知名城市(如新加坡、深圳等)的CBI评估相关本底数据和评估结果,比较分析不同城市的评估路径;对比国际国内知名城市(如新加坡、深圳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杭州开展CBI评估工作提出建议对策。

2、成果要求

提交研究分析简况,提交《CBI评估辅助分析报告》文本及相关附件。

3、服务地点

杭州市  

4、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

二、验收

验收根据本次项目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甲方负责对项目服务及成果数据表进行验收,乙方应全力协助。

验收的依据:(1)国家强制标准;(2)合同。

三、售后服务

四、乙方须对合同项目提供至少  半年  的免费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从成果完成交付时间开始)。服务期内须常年设有技术咨询和服务的技术专员;

1.   服务期内发生需服务事项,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2.   乙方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3.   乙方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

4.   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出售服务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整人民币(¥         元)

七、付款方式

1.   分二次支付:(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元);(2)甲方交付成果数据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元)。

2.   支付尾款前,应交付相应的成果文本及附件。

3.   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若因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有误,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   保密内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本合同涉及的数据及相关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涉密人员范围:能接触到数据的所有人员。

3.   保密期限:         长  期             

4.   泄密责任: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九、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十一、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

经甲方评估,发现乙方工作任务未达到预定目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或酌情扣减支付剩余工作经费;若工作经费已完全支付给乙方,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原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提交项目成果,延迟提交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迟提交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负有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因解决本争议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约完毕后终止。

结果反馈:

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杭州CBI评估辅助分析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起草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8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示(网址: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961.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征集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截止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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