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和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管理,遏制非法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仙居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和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xjajj168@126.com)或电话(0576-89381899)方式反馈至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邮编317300

联系科室: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张锦伟

联系电话:0576-89381899

附件:《仙居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和安全管理规定》起草说明.docx

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仙居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和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管理,遏制非法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

第三条 加强人员集聚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第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置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

第五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采取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布点。

第六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布点数量以2020-2024年各乡镇(街道)零售点总数的平均值为基数,确定每个乡镇(街道)的布点数量。各乡镇(街道)布点数量见附表。

第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布点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核准预登记)等材料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应急办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点。

(二)乡镇(街道)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置条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报县应急管理局现场核实后纳入参加摇号资格名单。

(三)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报名人数不超过当地乡镇(街道)布点规划数量的,不进行摇号或抽签,直接确定布点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当地乡镇(街道)布点规划数量的,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定点名单。摇号或抽签时邀请县纪委或公证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摇号或抽签确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摇号或抽签确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私自变更负责人、不得私自异地定点。

第九条 确定后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按照法定程序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流程在政务网公开。

第十条 公民因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三年内不得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表

各乡镇(街道)布点规划数量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布点规划数量

备注

福应街道

6

7

11

12

16

10

东岭下以东方向确定5个点

南峰街道

6

4

8

6

27

10


安洲街道

5

5

7

7

12

7


安岭乡

3

2

2

2

2

2


溪港乡

2

1

1

1

1

1


湫山乡

3

2

2

2

4

3


横溪镇

17

15

18

15

22

17

清水塘背方向确定2个点

埠头镇

4

3

6

6

10

6


皤滩乡

4

5

4

4

5

4


白塔镇

9

10

11

9

18

11


淡竹乡

/

/

/

/

/

/


田市镇

4

4

4

5

8

5


官路镇

5

3

5

7

14

7


上张乡

1

1

1

1

1

1


步路乡

1

1

1

2

3

2


广度乡

/

/

/

/

/

/


下各镇

5

5

6

12

18

9


大战乡

1

1

1

1

2

1


双庙乡

/

/

/

/

/

1


朱溪镇

3

2

3

2

3

3


总家数

79

71

91

94

166

100




征集部门:仙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20 截止日期:2024-07-22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