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镇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8〕219号)等规定要求,制定《萧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平阳县萧江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页无正文) 萧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附件 平阳县萧江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为涉企政策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平阳聚丙烯(PP)期货交割仓 | 萧江镇人民政府 | 萧江镇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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