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垃圾焚烧厂绿色发展,提升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助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期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制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6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大气处 舒军龙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28172887 传 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402158857@qq.com。
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说明.pdf
意见征集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