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全省垃圾焚烧厂绿色发展,提升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助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期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制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6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大气处 舒军龙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28172887

传    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402158857@qq.com。


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说明.pdf


意见征集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征集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4-07-26 截止日期: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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