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杭州市生态办首次印发《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探索。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的函》(浙环办函〔2024〕13号)、《清廉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监督推动清廉杭州建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一表两单”>的通知》(杭清廉办〔2024〕1号)等,要求我市进一步深化“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并增加现场存证公证场景。此外,近年来省市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和政策。因此,有必要对原试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为此我局起草了《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4 年7月23日-8月21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 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 18 号市民中心 H 座 205 室,邮编 310026。 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 hzhbspc@163.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蒋艳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0571-8508529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附件1:杭州市“承诺 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社会征求意见稿).wps 杭州市“承诺 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 起草说明.wps
结果反馈: 2024 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1日《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487.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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