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0日止),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钱家汇8号 联系人:白峰 联系电话:0573-89101210 附件: 《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信息来源: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