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公示的通知
征集部门: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7-01 截止日期:2024-08-01

意见征求反馈》

为加强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和《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对《杭州市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共30天。

公示地点:网站:https://www.gongshu.gov.cn/,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同时展出。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参与,要求文字简练,意见明确,合理合法。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联系电话:0571-88369708、88228361

邮箱: 106427083@qq.com

附件:《杭州市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杭州市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

(征求意见稿)

一、 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概述

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中部,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河道杭州塘与小河、余杭塘河(北线)的交汇口,是运河沿线重要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之一。街区总面积17.8公顷,范围内涉及小河街道、拱宸桥街道,以及小河、桥西、长征桥、衢州路四个社区。

二、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1.价值一:小河地区是宋河(西塘河)、元河(杭州塘)的主河道交汇地,杭城与西北市县重要的水陆转运枢纽。

2.价值二:小河直街是南宋西塘河上水乡人居留存至今的突出见证,是运河人家商埠文化因河而兴、因河而盛的写照。

3. 价值三:小河地区是民国杭州北部水道、国道、铁道的联结核心,内河航运与交通发展演变的见证地,也是近现代杭州城北地区制造业、仓储运输业发展历程的代表体现地。

三、街区发展与功能定位

本街区是以居住、商业、文化设施、公园功能为主,展示与传承运河沿岸航运文化、商埠文化、工业文化,体验江南水乡人居的市井民俗、传统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留传统特色的居住商业混合功能,引导完善文化旅游功能。

核心保护范围内完善居住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建筑的活化利用,引导文化、商业等功能有序发展。建设控制地带内在不影响街区整体保护和风貌格局的前提下,可设置文化设施与公共停车兼容用地或商业与居住兼容用地等促进街区活力的用地。

四、保护内容

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从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梳理,明确各项保护要素和具体的保护内容。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可分四类。一是整体保护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保护小河与杭州塘交叉口河湾景观视廊与小河两岸景观界面;保护2级历史街巷。

二是重点保护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本次规划历史建筑2处,分别为小河直街姚宅、浙江杭州石油公司小河油库建筑群。规划传统风貌建筑22处。

三是保护历史环境要素。规划保护得日堂界碑、沈界界碑、永达木行码头、小河游船码头、三号坝码头、运河驳岸、船运吊机等历史环境要素。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保护,主要为小河孵坊、官酱园豆瓣酱酿制技艺(方增昌酱园古法制酱技艺)。

五、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运河及余杭塘河河岸,南至和睦路及湖墅北路北侧路缘石,西至长征桥路东侧路缘石,北至小河支路南侧路缘石及小河公园南界;以及浙江杭州石油公司小河油库建筑群周边区域,总面积4.99公顷。

(2)保护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涉及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区划内的建设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上报审批。

严格保护街区与杭州塘、小河、余杭塘河(北段)的空间形态关系,保护控制特色景观视廊和景观界面。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严格保护历史街巷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肌理。

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点)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紧密依存的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水系、码头、埠头、驳岸、界碑等要素。

核心保护范围内以生活居住、商业服务、文化展示、文化旅游及文创产业功能为主。

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必要设施的新建、扩建活动,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

2.建设控制地带

(1)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东至运河及余杭塘河河岸,南至和睦路及湖墅北路南侧,西至登云路东侧,北至天阳上河、名城燕园小区南界及小河公园北界,总面积12.81公顷。

(2)保护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涉及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区划内的建设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上报审批。

建设控制地带内需延续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点)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紧密依存的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水系、码头、驳岸等。

建设控制地带内原则上不得再进行大型设施建设,如有必要仅限于文博类的设施功能,并应由历史文物、遗产保护、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进行预先评估。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建筑色彩宜采用黑、白、灰、木色等传统色彩,新建建筑色彩应与整体协调。

六、历史街巷分级保护

1.一级历史街巷

(1)保护对象

共2条,为小河东河下、小河直街;

(2)保护要求

严格保护街巷位置、线位走向、宽度及尺度比例,保护两侧建筑景观风貌与价值、相关历史信息等。延续街巷名称,保持两边历史文化景观界面的连续与统一,保护街巷景观,延续街巷视线廊道。

2.二级历史街巷

(1)保护对象

垂直一级街巷的支线街巷、长征桥路以北街巷;

(2)保护要求

保护街巷原有线位走向、宽度及尺度,两侧界面风貌、相关历史信息等,延续街巷与小河的连通性,提升历史街巷延续性与传统风貌特色。

七、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高度控制要求

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高度不应高于改造前高度,同时建筑檐口高度不宜高于6.5米,建筑屋脊高度不应高于8.5米,且应符合传统建筑屋顶坡度的一般规律。

(2)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要求

建筑高度自核心保护范围及临河的建筑由内向外渐高,檐口高度不宜高于10-12米,建筑屋脊高度不应高于12-15米。同时应满足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的高度管控要求,以及大运河遗产的遗产区、缓冲区高度管控要求。新建或改建地块应传承小河直街临水而居的运河聚落建筑布局与风貌特色。

附图: 

1. 街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2.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3.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图

4. 街区街巷保护规划图

5. 街区高度控制规划图


公示图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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