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镇招标投标管理,根据《桃花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桃镇政〔202161号)和《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普招组办〔20216 号)等相关精神和文件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7月8日之前以电话方式反馈至桃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立,联系电话:0580-6061887。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镇招标投标管理,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管理,根据《桃花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桃镇政〔202161号)和《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普招组办〔2021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桃花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标准及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

1、镇本级、镇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含)以上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1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货物)、服务采购(设计、勘测、监理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60万(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货物)、服务采购(设计、勘测、监理等),严格按照《桃花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桃镇政〔2024〕?号)文件要求执行。

2、镇本级、镇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填写《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附件一),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通过谈判、比选或询价方式自行选取承包商实施。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经比选或询价后实施。

()政府采购项目

1、属于政府采购的货物与服务类项目的,按照《普陀区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录及标准执行》。

2、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填写《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附件二),通过公开比选、询价采购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未上线的货物或服务则通过公开比选、询价后自行采购。

(三)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采购项目

镇政府下属各企业单位、渔农村经济组织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依照相关程序,通过比选、询价或者招标等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二、项目审批流程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由分管领导或村社联系领导提交镇主要领导,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由分管领导或村社联系领导提交镇主要领导,经镇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

三、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202481日起实行。

 

附件一: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

附件二: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4627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控制价


工程面积


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

历天

交易范围


交易方式

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

 

                         

 

申请单位签名(盖章)  

           

审批

单位

意见

 

 

 

                                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人: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本表一式二份:招标单位、镇招投标中心各一份

附件二:

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第一联)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采购商品名称


数量


预算价格(总价)


申请理由


经办人


分管领导意见


党政办分管

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第二联)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采购商品名称


数量


预算价格(总价)


申请理由


经办人


分管领导意见


党政办分管

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备注:第一联党政办采购处留档,第二联财务报销时作为附件留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27 截止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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