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乐清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2、联系人:陈云云 3、电话号码:0577-61887928; 4、电子邮箱:yunyun19891016@qq.com; 5、通信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起草说明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和倾倒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运输和排放过程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并且对城乡生态环境、卫生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带来巨大压力。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20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规划,源头减量。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2021年1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工作统筹,落实源头减量,推行分类处理,完善处置核准,探索跨市处置,严格运输监管,强化消纳管理,推进综合管理,实行全程智治,强化一体监管。到2025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 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各类法规及政策文件,如《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范(温州市地方标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对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提供了行动指导。目前,《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即将编制完成,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正在全面展开,风貌样板区、美丽城镇建设不断推进,现状建筑垃圾的乱堆乱放对乐清市的城乡风貌带来了负面影响,建筑垃圾的系统治理已是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二部分四十八条,分为规划总则、现状分析、规划目标、规模预测、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利用与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规划重点建设规划、规划实施保障共十二章。 第一章《规划总则》,包括规划编制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期限。 第二章《现状分析》,包括城市概况、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分类收运现状、分类处理现状、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 第三章《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分期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 第四章《规模预测》,包括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工程渣土和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 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包括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 第六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规划》,包括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运输设备、装修垃圾收集点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 第七章《建筑垃圾利用与处置规划》,包括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处理设施规划。 第八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包括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要求。 第九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包括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建筑垃圾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重点、产品质量管控、产业支持策略。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实施计划》,包括近期工作规划、近期项目规划。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政策保障、组织保障、技术保障、用地保障、资金保障、公众参与保障。 《乐清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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