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建设办〔2019〕50号)等要求,我局起草了《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至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喻沁怡 联系电话:0575-85132137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处1017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