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求《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演艺、赛事、展会、商贸、文旅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市商务局牵头拟制了《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6月1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3楼,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0571-85257688。

附件: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

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演艺、赛事、展会、商贸、文旅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引进优质机构企业。吸引行业知名的演艺、体育、展会主办企业及经纪机构落户杭州,对首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支持。新引进的票务平台企业,全年票房规模超过10亿元,按照当年纳统营业收入的1%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二、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对注册在杭的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1万、3万人次,且票房纳统的,分别给予每站次最高15万、3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演唱会、音乐节,给予专项支持。

三、支持重大体育赛事。对办赛主体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或参赛人数不低于0.5万、1万人次,且票房纳统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30万元支持,每家办赛主体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引进的国际、国家级重大赛事,根据层级、规模、影响力,给予专项支持。

四、支持大型展览项目。对主办单位举办展览面积不少于2万、4万平方米的展览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60万元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第二、三年分别按照当年标准的75%、50%给予支持。积极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展会,给予专项支持。

五、发放“杭州文商旅消费卡”。打造一站式“演赛展商旅”服务线上平台,对通过注册在杭的票务机构来杭观演、观赛、观展的观众,发放一张“杭州文商旅消费卡”,集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购物、文娱等便利服务。鼓励利用演赛经济打造线上线下融合购物平台,营造消费新场景,对新设立或存量的纳统商贸企业全年零售额超过2亿元且增速高于8%的,按照新增零售额1%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

六、支持发展夜间餐饮。积极为演艺、赛事、展会经济提供特色鲜明、集约便利的夜间餐饮服务。支持重点城区分别打造一条夜间餐饮集聚示范街区,对符合标准条件、验收合格后获评首批示范街区的,给予主办单位最高20万元支持。积极推动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对重点餐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七、支持国际交流项目。对在杭举办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参会代表不少于五个国家(地区)、注册国际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20%的国际会议,按照注册参会国际代表每天100元/人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届不超过100万元。

八、推动演赛展商旅联动消费。支持演艺、赛事进景区、进商圈、进街区活动,促进文旅、体育、商贸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消费链条。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提升境外人员支付便利性。扩大重点商业、文旅、交运场景内商户外卡受理覆盖面,推动重点区域ATM外卡受理改造率达90%。支持移动支付平台,优化业务流程,丰富适老化、国际化产品功能。引导商户强化现金支付意识,推动银行机构保持充足的现金柜台和机具数量,推出特色的人民币现金“零钱包”产品。

十、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支持国产老字号、新品牌申请离境退税商店经营资质,提高市内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丰富退税商品品类。鼓励有资质的免税品运营商在杭布局免税店,支持杭州企业争取免税牌照。

十一、提升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国际化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完善核心商圈、特色街区、体育场馆、展馆、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机场、高铁站等场所的国际化标识,提升外国游客游购便利度。

十二、优化夜间经济服务保障。优化步行街、核心商圈等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在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公交夜间班次等。加强夜景氛围营造,做好商业集聚区、夜景旅游景点、标识指引等夜景灯光保障及路径引导工作。

十三、优化商业外摆管理。对省级及以上示范智慧商圈、文旅消费集聚区和首批夜间餐饮集聚示范街区,落实打造夜消费集市、文化艺术展演点、特色售卖点等举措,并根据试点运行情况视情拓展范围。

十四、加强专业人才引育。大力推进演艺、赛事、会展专业人才通过“三定三评”认定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落户、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的保障。鼓励在杭高校优化演艺、赛事、会展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强化师资队伍,培育专业人才。用好产教融合平台,鼓励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园区基地与企业拓展和深化产学研合作。

十五、优化审批监管。成立由公安、审管办、文旅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演艺、赛事经济服务保障专班,积极推进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大型演唱会、赛事(高危体育赛事除外)、展会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最大程度优化人员容量。

符合本措施中多个资助条件的同一事项和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新增政策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征集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6-06 截止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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