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行政决策民主性。经研究,决定修订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将《关于修订<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个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1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张婷 电话:2610575 传真:2610616 附件: 1.《关于修订〈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修订〈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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