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专项债券账户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债券资金专户存放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 号)《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 《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金市财核〔2021〕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专项债券账户管理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财政局,邮编:32101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829608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 倪帅 ,联系电话: 0579-82172251。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专项债券账户管理实施办法.docx

金华市金东区专项债券账户管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

征集部门: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5-27 截止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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