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准确识别与评价《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社会风险因素,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意见及建议,更好的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办法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5-88050790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 联系电话:0575-85128541 电子邮箱:248348631@qq.com 三、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点分析和判断→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得出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关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态度(是否支持)、对其日常生活、工作、经营等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意见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10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真实、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版)(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