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红色堡垒户)(以下简称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我单位起草了《关于调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进行公布,征求各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6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5680715,电子邮箱:20824720@qq.com。
附件1 起草说明.wps
附件2 征求意见稿.wps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关于调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5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