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布方式 《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2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对《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当面或邮寄提交至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国华;联系电话:84119104。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涉法内容说明.pdf 附件3: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情况说明.doc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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