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意见的通知

因缙云县城市供水格局发生变化,省水利厅已正式批复同意增设缙云县潜明水库为县城饮用水源地。为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缙云县编制并提交了《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和《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1〕98 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1日止。

二、反馈意见、建议的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23000;
    (二)电子邮箱:406471042@qq.com;
    (三)联系人:周曦玺;电话:0578-2098882。



附件:1.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doc

           2.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2日



发布日期:2024-05-23 截止日期: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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