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缙云县城市供水格局发生变化,省水利厅已正式批复同意增设缙云县潜明水库为县城饮用水源地。为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缙云县编制并提交了《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和《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1〕98 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1日止。 二、反馈意见、建议的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23000; (二)电子邮箱:406471042@qq.com; (三)联系人:周曦玺;电话:0578-2098882。
附件:1.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doc 2.缙云县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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