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发展,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安全,推进基金有效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616982472@qq.com 2、传真:0578-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8-2070107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附件:1.《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依据.wps 《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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