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委对本委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保留26件、拟废止7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小鸟;
联系电话:0577-88580229;
电子邮箱:wzswjwfgc@163.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卫健委法规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605室;邮政编码:325000)。
附件:
1.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doc
2.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doc
3.温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情况说明.doc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关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于2024年5月15日-5月2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