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大专利侵权打击力度,维护广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我市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现就《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21日前书面反馈至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处。
联系人:吴小东;
联系方式:0577-89661502;
邮箱:2285754132@qq.com;
联系地址:鹿城区市府路496号。
附件:
1.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11日-5月2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