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形成了《浙江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个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的方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陈希颖 0571-87056806 李 超 0571-81051742 传真:0571-87056812
附件:浙江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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