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

意见反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529号)按程序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助推嘉善大云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促进大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大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陈军  联系电话:0573-84666080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大云镇花乡大道88号

邮编:314100

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pdf

关于《大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试行)》起草情况说明.pdf


   


征集部门:嘉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6 截止日期: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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