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实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7号)新时代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若干意见》(市委办发2023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或建议。公示期为2024420日至20245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至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通信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2315办公室。

邮编:311500

联系电话:0571-59545691

邮箱:1026655298@qq.com

关于《桐庐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的起草说明.doc

桐庐县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部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4-20 截止日期:2024-05-19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