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指导风景名胜区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发展实际,我局会同杭州市人民政府、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对灵竺景区灵隐景群法云弄8-9号地块相关的详细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陈路平,电话:0571-87399037,邮箱:405040900@qq.com。
附件:调整内容图示.doc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9日
征集调查结果:省林业局通过门户网站就灵竺景区灵隐景群法云弄8-9号地块相关规划指标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4年5月1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