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工业设计发展载体,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能力,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5932954@qq.com 2.传真:0578-2095051 3.邮件地址:莲都区继光街27号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投资处) 4.联系人:郑建,电话:0578-209503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
附件:1.丽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wps 2.丽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