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丽水市区公交票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倡导市民绿色出行,缓解城市拥堵,经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座谈商议,并召开听证会,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局拟定了《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丽水市区公交票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sfgwjiagechu@126.com

2、传真:0578-2091088。

3、邮件地址: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4、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70375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5月5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调整丽水市区公交票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倡导市民绿色出行,缓解城市拥堵,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丽水市区公交票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同城同价同待遇”原则,丽水市区公交(含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票价实行一票制,统一票价2元/人次。

二、票价优惠政策

    1.现役和退役军人、军休干部、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无偿献血荣誉证书获得者、消防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见义勇为人员等凭证件免费乘车;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残疾人凭丽水公交IC卡免费乘车。

    2.60-69周岁老年人凭丽水公交IC卡乘车享受6折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丽水公交IC卡免费乘车。

    3.免费换乘政策

持丽水公交IC卡1小时内免费换乘所有线路公交。

三、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丽水市计委关于丽水市区公交票价的通知》(丽计价管[2003]398号)》、《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村区域公交班线票价的复函》(丽发改价管[2016]393号)、《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峰源区域公交班线票价的复函》(丽发改价管[2017]434号)同步废止。


丽水市区公交票价调整政策起草说明.wps



发布日期:2024-04-02 截止日期:2024-05-05
*为必填项
建议内容: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